事项名称 |
百姓生殖健康促进工程服务指南 |
事项类型 |
主动服务类 |
办理机构 |
县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股 |
办理依据 |
《关于开展遴选百姓生殖健康促进工程试点县工作的通知》(卫科教秘〔2016〕190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基层生殖健康咨询师队伍,发展壮大生殖健康咨询服务,有效推动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发展,全面促进基层群众生殖健康。安徽省作为该项目试点省,在2016年选拔10个试点县区开展“百姓生殖健康促进工程”项目试点工作,大力开展生殖健康教育和促进活动,举办生殖健康知识讲座,组织关爱流动人口生殖健康义诊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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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及范围 |
公民 |
办理条件 |
无 |
前置审批 |
无 |
办理材料 |
无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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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全年常态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地点 |
县卫生计生委科技宣传股 |
办公时间 |
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联系电话 |
电话:0558-6599989 |
办事附件(表格)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