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73206/201712-00035 | 组配分类:扶贫政策 |
发布机构:县政府(政府办)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助残 |
信息来源:县政府(政府办) | 服务对象分类: |
名称:关于印发临泉县农村电商扶贫支持办法的通知 | 关键词: |
文号:临政办〔2017〕44号 | 体裁分类: |
发布日期:2017-09-08 | 生效日期:2017-09-08 |
内容概述:无 | 废止日期:2018-12-18 |
关于印发临泉县农村电商扶贫支持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临泉县农村电商扶贫支持办法》已经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31日
临泉县农村电商扶贫支持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脱贫对象增加收入,确保我县按期实现脱贫目标,根据《中共临泉县委、bet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临发〔2016〕7号)和《阜阳市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阜扶组〔2016〕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立电商扶贫专项资金。2017-2020年,县级财政每年安排电子商务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及电商扶贫项目。
第二章 支持范围
第三条 支持贫困户开办网店。对贫困户设立电商网店,且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0.2万元。
第四条 支持电商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电商企业每吸纳1名贫困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用工合同),按该务工人员工资的30%补贴给用人企业,每季度可申报一次。
第五条 支持贫困户网上销售农产品。对贫困户网上销售我县农副特产品的,按销售额30%给予一次性不超过0.5万元补贴。
第六条 鼓励电商企业帮助贫困户开办网店。对电商企业投资设备帮助贫困户开办网店,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0.5万元,补贴给该企业用于购置电脑等设备。
第七条 加强电商人才培训。鼓励培训机构和具有培训资质的电商企业对贫困户进行免费电商培训。贫困劳动者免费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含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给予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伙食补助为30元/人/天,住宿补助标准为50元/人/天,交通补助标准为20元/人/天。伙食补助采取补给培训机构与直接补给个人相结合办法,住宿补助补给培训机构,交通补助直补个人(补贴标准参照阜人社[2017]40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 实施程序
第八条 申报。 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向县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
第九条 审定。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第十条 公示。对审核认定的项目,在县政府网站以及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资金拨付。公示结束后,县财政部门从专项资金中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或个人拨付补助资金。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县商务、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资金监管,对虚报冒领,套取侵吞补助资金的,除追回补助资金外,还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