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275727X/201704-01031 | 组配分类:监管执法 |
发布机构:房产局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信息来源: | 服务对象分类: |
名称:关于取消193户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住房保障资格的通知 | 关键词:取消 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户 住房保障资格 通知 |
文号:无 | 体裁分类: |
发布日期:2017-04-19 | 生效日期:2017-04-19 |
内容概述:关于取消193户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住房保障资格的通知 | 废止日期:2020-01-01 |
关于取消193户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住房保障资格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2016年经县11部门对和煦苑、裕泉花园低收入公租房承租户进行了年审,其中193户保障户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财产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收入住房保障条件。根据《临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临政办[2014]16号)有关规定,取消“和煦苑”、“裕泉花园”193户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请你办通知所辖社区书面告知本人。在2017年1月15日前将其承租的公租房房租、水电费等费用结清,腾空住房,钥匙交后期管理办公室。
临泉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