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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91099379/201611-06473 组配分类:招标文件参照文本
发布机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主题分类:
信息来源: 服务对象分类:
名称:临泉县招管局相关业务文本 关键词:临泉县招管局相关业务文本  
文号: 体裁分类:
发布日期:2016-11-24 生效日期:2016-11-24
内容概述:临泉县招管局相关业务文本 废止日期:2020-01-01

临泉县招管局相关业务文本

 

局各室,交易中心,各招标人,各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防止租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维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就实行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约谈和履约承诺制度通知如下:

一、约谈的范围

概算在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或概算在500万元以下,工期、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实行约谈的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载明。

二、约谈的程序

实行资格预审的项目,由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招管局)组织有关部门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副总经理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约谈并签订《约谈承诺书》,投标人中标后,再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并签订《履约承诺书》,提高中标企业诚信意识,加大对中标企业履约行为的约束。

实行资格后审的项目,由县招管局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并签订《履约承诺书》。

三、约谈的组织方式

约谈由县招管局与招标人共同组织,县招管局负责人、招标人代表、行政主管部门人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投标人副总经理及项目经理(或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必要时可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约谈地点设在县招管局。

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副总经理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约谈的时间为资格预审通过后3日内,约谈后签署《约谈承诺书》。

对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的时间为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未经约谈并签署《履约承诺书》之前,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不得发放中标通知书。

所有约谈活动应作书面记录并由参加人签字,约谈记录和履约承诺书的内容作为该项目标后监管的主要内容和违规处罚的依据。

四、约谈的主要内容

1、招标人介绍项目概况,并依据招标文件对合同签订、施工组织、工期与质量、项目班子人员管理及前期准备工作等事项提出要求。

2、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县招管局就企业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企业名义投标、按时参加开标等事项提出要求。

3、县招管局就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及投标中有无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对中标企业签约履约和项目实施中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等事项提出要求。

4、纪检监察、行政主管部门就项目实施中的廉政建设、施工管理等事项提出要求。

5、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副总经理及拟任本项目经理就人员安排、依法参加投标等事项作出承诺。

6、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就项目实施的计划安排和工作打算作出说明,对依法签约履约、保证工期与质量、保证项目班子到岗,并服从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招标采购监督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事项进行表态。

、违反约谈和履约承诺制度的处罚

1、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副总经理及拟任本项目经理未按照要求参加约谈的,取消其参加投标的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公告,一年内不得参加临泉县招投标活动。

2、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约谈,或约谈后拒绝签署《履约承诺书》的,取消该企业的中标资格,对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公告,两年内不得参加临泉县招投标活动。

3、违反承诺内容的,由县招管局按照《临泉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认定和查处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公司和有关当事人给予处罚。

4、凡应实行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履约承诺的项目,在未经约谈、未签署《履约承诺书》之前,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发放中标通知书,否则将对招标人予以通报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予以查处,对招标代理机构停止其代理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资格。

附件:

1、招标约谈邀请函

2、履约约谈邀请函

3、约谈承诺书

4、履约承诺书

工程招标约谈邀请函

你单位已通过 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为杜绝租借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你公司信誉和合法权益,请你单位副总经理和该项目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及公司介绍信,于 时到临泉县招管局监管室进行约谈。如被邀请人不能按时按要求前来约谈,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我单位将按《关于实行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约谈和履约承诺制度的通知》和本次资格预审文件的约定进行处理。

招标人: 临泉县招管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我单位将派副总经理 和项目经理 时参加约谈。联系电话:

投标人(公章)

工程履约约谈邀请函

你单位已于 日在 工程施工招标中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即将被依法确定为中标人,为杜绝转借资质、弄虚作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 和本项目项目经理 携带身份证、任职文件及公司介绍信,于 时到临泉县招管局监管室进行约谈。如被邀请人不能按时按要求前来约谈,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我单位将按《关于实行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约谈和履约承诺制度的通知》和本次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处理。

招标人: 临泉县招管局

联系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回执

我单位将派法人 和项目经理 参加约谈。联系电话:

投标人(公章)

约谈承诺书

本公司在 项目资格预审中通过预审,现为保证本次招投标活动的顺利实施,特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时间汇入保证金,并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议。

2、保证不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本公司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3、如中标,保证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负责人及管理班子人员按时到位,绝不转包、违法分包。

4、如中标,保证按要求签订《履约承诺书》,并按时签订中标合同。

5、确保一名总公司领导负责此项目。

6、绝不无故放弃投标资格。

7、服从招标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接受依法作出的相关处罚。

8、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

承诺人(盖章)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招标人、投标人、招管局各留一份)

履约承诺书

本公司在 项目招标中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现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在本次投标中不存在租借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及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承诺自愿履行违者应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承诺不发生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及履行违者应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承诺在3日内将 万元工程临时周转金转入与招标人的共管账户,用于工程进场开支;

4、承诺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伤保险等费用,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

5、承诺按期签订施工合同,按期进场,按期开工建设;

6、承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班子全员到岗,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7、承诺严格按照投标时承诺的施工方案投入人力、资金和机械;

8、承诺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工期和安全、质量;

9、承诺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法规和纪律,绝不发生违法乱纪行为;

10、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应承诺的其他重要事项。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项目负责人签字: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招标人、投标人、招管局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