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为规范
1、督查精神:团结、紧张、严肃、活泼。
2、督查原则: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3、督查目标:坚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重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保持谦虚谨慎,以礼待人,以理服人,不卑不亢;逐步形成县委政府、人民群众满意,督查对象理解支持的良性互动局面。
4、决策督查: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及时分解任务,认真跟踪督办。对时段较长的工作倒排工期,节点兑账。复杂工作明确督查意图,不自作主张,不擅发施令。
5、督查调研:对落实难度较大的工作,借助部门之力,督查前研讨详细方案;督查中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收集解决问题的办法;督查后及时形成情况客观、问题准确、建议切实、内容精炼的督查调研报告。
6、专项查办:坚持一个漏斗向下,做到批必查、查必果、果必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7、督查报告:每项督查结束后,及时形成材料,视情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下发通报或分解任务,继续跟踪督办。
8、上班纪律:工作期间(含节假日加班)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临时离开办公区,口头请假,调整去向牌,及时返回。
9、会议纪律:按时参会,认真听会,做好记录,及时落实。
10、保密纪律:对涉密事项做到不说、不问、不传,不失密、不泄密。
11、廉洁自律: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借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二、会议制度
会前必须认真准备,坚持少开会、开短会、重实效,坚持民主集中制,注重吸纳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1、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参加,局长主持,不定期召开。召开时间、会议议题由局长确定。议定事项由综合室做好记录,职能科室抓好落实。
2、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及室主任参加,局长或受委托的副局长召集,不定期召开。会议议题由局长确定,主要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工作方法和举措,总结经验教训。议定事项由综合室做好记录,职能科室负责落实。
3、全体人员会议由局长或受委托的副局长主持, 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领导批示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小结工作,分解任务,相互谈心交流,相互点评提高,会议内容由综合室做好记录。
三、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由局长或分管局长安排,综合室提前准备。主要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督查业务、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
2、学习时间原则上定在每周五下午,对县委县政府安排学习任务的,随时增加学习时间。
3、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和创建学习型机关建设,鼓励自学,提高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营造全员学习氛围。
4、对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重要方针政策,在自学的基础上,结合督查活动,每年有计划的安排若干专题集中学习。必要时,邀请专业人员进行辅导。
5、结合督查调研、督查专报、专项查办等业务工作实践,每季度举办一次专题研讨会。研讨会确定专人重点准备,集体参与,相互交流,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6、积极参加上级督查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加强与兄弟县市区的学习交流。
7、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学,认真钻研,领会精神,综合室做好笔记。参加学习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的内容之一。
四、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1、首问负责制。对来人、来电,属于本职范围内的,第一接待人要现场办理,不能办理的“一次性告知”;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主动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给予明确告知和引导。
2、服务承诺制。对来人热情接待,笑脸相迎,注意文明用语,不讲服务忌语;对来人来电咨询、提问,要解释清楚,不厌烦、不冷落;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卫生,创造舒心文明的办公环境。
3、办文办事限时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无差错为前提,以出精品为目标,推陈出新,创先争优,不断提高办文办事质量。常规督查应当天形成督查材料;上级约稿应在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完稿;网友留言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领导批示件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报果。
五、加班审批制度
1、工作加班坚持必需、高效的原则,注重工作实效。
2、一般性工作加班,要先申请填写《工作加班审批表》,由分管副局长审核。
3、紧急性加班,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安排,审批手续可以补办,被安排人员必须参加,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
4、草拟材料应在完稿后,再联系审核人参加,减少审核人不必要的精力。
5、《工作加班审批表》至少包含:具体工作任务、所需工作时段、参加人员三项基本内容,并由分管副局长审核把关。
6、综合室对加班情况一周一汇总,一月一公布。
六、上下班制度
1、上下班时间按照县委、县政府通知要求执行。
2、实行签到考勤,上午、下午各一次,综合室在上班时间15分钟后及时收存签到簿。
3、因特殊情况,确需在上班时间离岗1小时以上半天以内的,应经分管局长批准,并在去向标示牌显示后方可离岗,否则以早退论处。
4、超上班时间15分钟计一次迟到,超30分钟计半天旷工,离下班时间15分钟以上离岗视为早退,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均按旷工半天论处。
5、月末由综合室负责统计当月出勤情况并公示。
6、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的,应及时向分管局长和局长书面请假。
七、请销假制度
1、因事、因病不能上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事后要补办手续;假期届满需延期的,需电话讲明原因,上班后补办手续并及时销假。
2、正科级干部请假按照县干管权限批准;副科级干部请假7天以内的由局长批准,7天以上30天以下的报县委组织部长审批,30天以上的报县委分管党群副书记审批。科员及以下干部请假30天以内的由局长批准,30天以上的,按照干管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审批。
3、请假前工作交接清楚之后才能离开,请销假手续报综合室备案。
八、车辆管理制度
1、工作用车须经综合室报分管局长和局长批准后方可派车。
2、车辆维修一般由驾驶员提出,综合室初验并填写《督查局公车修配审批单》,报分管局长审批后到定点修配厂(在外地执行任务的除外)维修。维修后驾驶员要签字核对,做到修配事项与实际相符。
3、除外出用车以外,必须使用加油卡定点加油,加油前由驾驶员向综合室申报,耗油量要和里程相对应,节约用油。
4、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保养,禁止病车上路,不准交换车辆驾驶,不准私自用车,凡私自出车者一次扣发200元工资,两次扣发500元工资,三次以上没收车辆钥匙等待处理;严守交通规则,违规处罚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娱乐休闲等场所附近,确保车辆安全。
5、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临时驾驶员聘用合同》。
九、定点就餐制度
1、本着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的原则,所有就餐到定点餐馆(酒店)。
2、日常工作加班用餐,从综合室申请填写《加班派餐单》,经分管局长审核,综合室统一签单,用餐标准20-30元/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和综合室负责人联系,征得分管局长同意后,方可就餐,并在上班第一个工作日补办手续。
3、接待性用餐,按照我县有关接待规定和要求执行。
4、定点餐馆的签单实行季度结算。
十、公文处理制度
(一)公文制作
1、一般公文由具办人负责起草、打印、校对、送审、登记、印发等项工作,室主任负责把关,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重要公文集体研究,明确专人执笔。
2、所有公文都要在县委打字室成稿,草拟人当场签字确认。
3、综合室根据领导签字进行登记编号,并协助送审、印发。
(二)公文运转
1、需要传阅的公文,经局长批阅后按照领导优先、业务室优先的原则运转。
2、需要落实的公文,第一时间送到承办单位或责任人阅办。
(三)公文管理
1、各类公文均由综合室专人负责管理。
2、所有收文必须按时领取,分类登记、分类管理。
3、阅后的公文要注意保存、归档,防止丢失。
4、自制公文的签批原件、领导批示、基础材料等分类归档,年终汇编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