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管理工作
具办人:赵立新
电话:0558--6522706
一、公务员录用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办事程序:
1、编制录用计划。每年年底由录用单位在本单位空缺编制前提条件下向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申报录用计划,公务员管理股与编制部门核对,确认其缺编后,按审批程序报市人事局审核,经省人事厅同意后下达录用计划。
2、公布招考公告。在报纸、网上发布招考公告,公告时注明具体报考事项,包括招考单位、职位、人数;报名的时间、地点、条件和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报名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3、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在报名时由用人单位与市、县人事局按照招考公告上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查学历、专业、年龄、身份等,符合条件的,由市人事局核发准考证。(网上报名,由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结束后,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4、考试。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公务员管理科按照计划和规定拟定考录方案,组织考试。
5、体检。考试结束后按适当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由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组织体检。
6、考核。在市人事局统一指导下,由县人事局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核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实绩、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职位回避等,考核时依靠被考核者所在工作单位的组织和群众,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7、公示。县人事局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向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市人事局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审核后,在有关媒体上公示。
8、录用。政审合格后,由市人事局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为县级和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的由县人事部门初审,报市人事局审批,被录用人员,凭录用审核机关核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局予以正式任职,并报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备案。
所需材料:单位及主管部门请示,本人申请,身份证,照片,毕业证。
办理期限:接市文件后,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
文件依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
办事程序: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
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
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所需材料:
(一)本人对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作出总结。
(二)所在单位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并填写《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
(三)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
(四)县人事局审批。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股级任职资格审查
文件依据:中共临泉县委<关于印发《临泉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临[2006]165号)。
资格审查范围:
各口所属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及科员级非领导职务,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的除外。
所需材料:单位任职资格的请示、任职资格审查表、民主推荐情况、征求同级纪检监察、计生、综治部门意见、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复印件等。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调配
(一)机关(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调动
文件依据:《临泉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
办事程序:个人申请,调出单位、调入单位或乡镇党委(政府)签署意见,按照正向流动原则、回避原则、工作需要、编制情况、综合审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或报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发出调配通知,本人持单位行政介绍信到县人事局报到,人事局介绍到新调单位。
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调入工作人员申报表》、《公务员调动审批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局党组会议或报县编委会同意后,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商调
文件依据:有关政策
办事程序:
1.调出(调往外地):个人申请(本人基本情况及调出理由),由调出单位签字盖章;经人事局审查合格后,向对方人事部门发公务员调动联系函(附调动人员情况简明登记表);对方人事部门来函要现实表现、健康状况、计划生育情况、档案材料;调入单位人事部门来函同意接收,人事局办理调出手续。
2.调入(外地调入):对方人事部门发来公务员调动联系函(附调动登记表);经局党组研究并报编委同意,落实接收单位后,发函要档案及附属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发接收函,本人办好有关手续(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到县人事局报到,由县人事局介绍到新单位。
所需材料:个人申请,单位、主管部门报告,《调动登记表》,商调函,个人档案,其他有关材料。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编委会同意后,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公务员辞职、辞退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办事程序:由任免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并将结果报送县人事局备案
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政府人事任免
(一)提请人大的人事任免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县委常委会议决定
办事程序:人事局准备被任免人的个人材料,经县政府党组会议决定,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
所需材料:县委组织部任免文件、个人简历、县人民政府提请人大任免议案。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即提请县政府党组会研究,提请人大任免。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政府的人事任免
文件依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办事程序:人事局准备被任免人的个人材料,经县政府党组会议决定,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任免文件。
所需材料:县委组织部任免文件、个人简历。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即提请县政府党组会研究。
收费标准:不收费
考核奖惩工作
具办人:刘喜群
电话:0558--6532704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及市、县有关文件规定。
办事程序:单位上报考核结果,考核股根据有关政策审核考核等次及比例,审核合格后,登记备案。
所需材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结果花名册、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当年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使用申报表、考核卡.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申报享受20%优秀指标审批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实施<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市、县有关文件规定。
办事程序:单位申报,人事部门审核。
所需材料: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使用申报表、表彰决定、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文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关于实施<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市、县有关文件规定。
办事程序:单位上报考核结果,考核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审核考核等次及比例,审核合格后、登记备案。
所需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结果花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当年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登记表、考核卡.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上报上级表彰
文件依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阜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办【2007】5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行政性表彰奖励活动的实施意见》和上级有关开展表彰活动的文件。
办事程序:主管部门申报,人事部门审查,县政府研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所需材料:单位或个人事迹材料、单位或个人审批表,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县级表彰
文件依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阜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办【2007】5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行政性表彰奖励活动的实施意见》
办事程序:主管部门申报,人事部门审查,县政府研究,下发文件,发放证书。
所需材料:申报材料(奖励报告、表彰奖励依据、立项表、方案)、单位或个人事迹材料、单位或个人审批表,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具办人:徐威
电话:0558--6532704
一、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申请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岗位职数设置、调整工作
文 件 依 据: 皖办发〔2008〕17号、阜办发〔2009〕8号
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单位的申请报告并经主管局核准后签章同意;
2、《临泉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呈报表》2份;
3、县编委下发的关于该单位机构性质、规格、职责及其编制数的文件及其复印件;
4、《临泉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逐人登记表》(必要时需提供相关证件);
5、县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核;
6、县人事局审批。
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全部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委托评审工作
文 件 依 据: 省各系列相关评审政策
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xxxx年申报xxxxx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以县直专业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出具);
2、《xxxx年申报xxxxxxx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情况登记表》(高级:25份;中级:工程系列18份、农业系列16份、新闻系列14份,其它系列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3-4份,中级2份);
4、本人的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
5、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理论考试合格证明(考评结合的系列) 、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均为原件),(后两项符合免试条件者除外;)
6、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
7、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由市或省专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面试答辩合格证明;
8、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等(其中有代表性的论文的复印份数为:工程18系列份、农业系列16份、新闻系列14份;高级不需复印);
(注:如果不是在具有CN、ISSN、AHK等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则不须复印,其他的材料也不需复印。)
9、任现职以来各种业务获奖证书、项目鉴定证书、科研成果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其中有代表性的论文的复印份数为:工程18系列份、农业系列16份、新闻系列14份;高级不需复印);
(注:如果获奖论文不是县级以上,则不需复印,其他的材料也不需复印。)
10、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在表格上盖章推荐;
11、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同意;
12、县人事局专业技术管理股审查合格后盖章同意并向市人事局出具委托评审函;
说明:第2、8、9三项的材料一项一份合订一起分别为18、16、14份。
办理时限:申报评审材料全部齐全后,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推荐上报向市人事局出具委托评审函;评审合格者,待上级人事部门发文审批并颁发资格证书后,及时领取,及时发放.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工作
文 件 依 据: 省各系列相关评审政策
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简明情况登记表”,并提供评审标准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及材料);
2、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在表格上盖章推荐;
3、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
4、县初评会组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
5、县初评会组建单位报送给县人事局的关于评审结果的函;
6、县人事局对评审通过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对合格者发文审批并颁发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确定起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
文 件 依 据: 皖人职〔1991〕11号、阜人职〔1991〕58号、皖教人[2005]6号
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3份;
2、本人的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4、派遣证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5、转正定级手续或与其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或由单位出具的该毕业生在何岗位见习时间的证明及其复印件1份;
6、单位考核后签章同意;
7、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章同意;
8、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确定条件者由县人事局发文审批并颁发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即时办理.
三、专业技术高、中级职务聘任工作
文 件 依 据: 皖人发〔2002〕69号、阜地职改字〔1992〕11号、临职改字[1993]02号
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聘任人员必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设岗比例及职数范围内;
2、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专业技术职务聘约>>(各3份);
3、专业技术资格由评审、认定及确定取得的,需提供任职资格文件、资格证书;由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需提供毕业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职称外语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均为原件);后两项符合免试条件者除外;
4、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仅限于以考代评的系列);
5、单位同意聘任的报告;
6、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同意;
7、县人事局对聘任材料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下文通知并办理聘任证书.
办理时限:聘任手续全部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及相关考试合格证书办理程序
文 件 依 据: 相关考试政策
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凡申报晋升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等实行全国统一资格考试的系列或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均须参加相应的全国统一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传照、网上打印准考证.
2、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传照、网上打印准考证.
3、考试合格者,需上交<<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和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或资历证书原件.
4、考试合格证书待上级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后,县人事局专业技术管理股按照其要求及时领取,及时发放.
六、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
文 件 依 据: 中办发〔2004〕20号、皖办发〔2004〕34号
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所在单位推荐,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2、填写《个人情况全息表》和《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
3、科研成果材料及获奖证件(均为原件);
4、经县委、县政府核定后,县人事局按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人事部门推荐。
办理时限:申报材料全部齐全后,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推荐。
工资福利工作
具办人:王同道
电话:0558--6528451
一、办理工资入户
(一)新录用(招聘)人员
文件依据:皖政(2007)8号和皖人发(2007)8号。
办理程序:首先由编委办公室办理入编手续,再携带有关录用(招聘)文件到人事局工资股领取工资卡片,由录用(招聘)单位填写,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报人事局工资股办理工资入户。
所需材料:录用(招聘)文件,行政介绍信,学历证书及有关档案材料,编制台帐。
办理时限:15日内办结。
(二)军队转业军官
文件依据:皖政(2007)8号和皖人发(2007)8号文件
办理程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人事局工资股办理工资入户。
所需材料:分配文件,个人档案,部队工资介绍信,组织或人事部门行政介绍信,编制台帐,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套改审批表。
办理时限:15日内办结。
(三)县外调入人员
文件依据:皖政(2007)8号和皖人发(2007)8号文件
办事程序:凭调动介绍信,县外转入工资介绍信,县编办入编手续,到人事局工资股办理工资入户。
所需材料:县委组织部或人事局调动工作介绍信,县外调入工资转移介绍信。
办理时限:15日内办结。
二、工资定级
文件依据:皖政(2007)8号和皖人发(2007)8号文件
办理程序:单位报告,主管部门签述意见,到人事局工资股领取工资定级表及花名册。
所需材料:定职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单位报告,工资卡。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三、工资转移
文件依据:皖政(2007)8号和皖人发(2007)8号文件
办理程序:携带调动文件或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到人事局工资股领取工资转移介绍信,单位加盖财务章,到人事局工资股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所需材料:调动文件或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工资卡片、编制台帐,工资介绍信。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四、机关公务员正常晋升工资
(一)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文件依据:皖政(2007)8号和皖人发(2007)8号文件
办理程序:携带任职文件,工资卡片到人事局领取相关表格,由单位填报,主管部门审核,人事局审批。
所需材料:任职文件,工资卡片,晋升职务增资审批表。
办理时限:当日内办结。
(二)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文件依据:皖政(2007)8号和皖人发(2007)8号文件
办理程序:由单位到人事局工资股领取晋升级别工资表,由单位填报,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局考核股审核考核情况后,工资股审批工资。
所需材料:累计五年考核称职以上考核文件,工资卡片,晋升级别工资审批表。
办理时限:当日内办结。
(三)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文件依据:皖政(2007)8号和皖人发(2007)8号文件
办理程序:由单位到人事局工资股领取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审批表、花名册,由单位填报,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局考核股审核考核情况后,工资股审批工资。
所需材料:累计两年考核称职以上考核文件,工资卡片,晋升档次审批表。
办理时限:当日内办结。
(四)学历变动晋升工资
文件依据:皖政(2007)8号和皖人发(2007)8号文件
办理程序:携带文凭到人事局工资股领取工资变动表,单位填报,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局下文审批。
所需材料:工资卡片、工资变动表、有效文凭。
办理时限:3日内办结。
五、机关工人正常晋升工资
(一)晋升岗位工资档次
文件依据:皖政(2007)8号和皖人发(2007)8号文件
办理程序:由单位到人事局工资股领取晋升岗位工资档次表格,由单位填报,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局考核股审核考核情况后,工资股审批工资。
所需材料:累计两年考核称职以上考核文件,工资卡片,晋升岗位工资审批表。
办理时限:当日内办结。
(二)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文件依据:皖政(2007)8号和皖人发(2007)8号文件
办理程序:携带晋升技术等(职务)证书,领取工资变动审批表,由单位填报,主管部门审核,工资股审批工资。
所需材料:技术等级证书,工资卡片。
办理时限:当日内办结。
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调整
(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文件依据:皖政(2007)8号和皖人发(2007)8号文件
办理程序:各单位到人事局工资股领取正常增加薪级工资表、花名册,由单位填报,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局考核股审核考核情况后,工资股审批工资。
所需材料:年度考核文件,增加薪级工资审批表,工资卡片。
办理时限:当日内办结。
(二)岗位变动人员调整工资
文件依据:皖政(2007)8号和皖人发(2007)8号文件
办理程序:携带聘用岗位文件,领取岗位变动调资表格,由单位填报,主管部门审核,经人事局专技股审核后,工资股审批。
所需材料:新聘岗位文件(证书),工资卡片,岗位变动调资表。
办理时限:当日内办结。
六、受党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人员降低工资问题
(一)受党政纪处分降低工资
文件依据:皖政(2007)8号和皖人发(2007)8号文件
办理程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携带处分文件,人事局下文降低工资。
所需材料:工资卡片,处分文件。
办理时限:3日内办结。
(二)受刑事处罚人员工资问题
文件依据:《公务员法》
办理程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携带判决书,处分决定,人事局下文停发工资或注销工资关系。
所需材料:单位报告,处分决定,判决书。
办理时限:3日内办结。
离退休管理工作
具办人:刘德林
电话:0558--6532705
一、退休
(一)正常退休
1、机关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发[1978]104号、皖政[2007]8号、皖人发[2007]8号
条 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办事程序:单位呈报、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盖章) 、县人事局审批.
所需材料:单位报告、本人工资卡、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办结时间:工作日内随到随办.
2、事业
文件依据: 国发[1978]104号、皖政[2007]8号、皖人发[2007]8号
条 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办事程序:单位呈报、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盖章) 、县人事局审批.
所需材料: 单位报告、本人工资卡、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办结时间:工作日内随到随办.
(二)公务员提前退休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皖人发[1999]27号
条 件: 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20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
办事程序: 个人申请,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县人事局审批.
所需材料:本人申请、提前退休审批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工资卡.
办结时间:工作日内随到随办.
(三)因病退休
1、公务员因病退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退休.
文件依据: 国发[1978]104号、皖人发[1999]27号
条 件: 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工龄满10年以上.
办事程序:个人申请、单位报告、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盖章) 、县人事局审批.
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表;单位报告;群众座谈材料(3至5人) ;县以上医院长期病历、检查单证明;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表、文件;因病退休审批表(一式两份, 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工资卡;其他有关材料.
办结时间:需提请局党组研究后方可办理.
(四)因病退职
文件依据: 国发[1978]104号、皖人发[1999]27号
条 件: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并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应当退职.
办事程序:个人申请,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县人事局审批.
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表;单位报告;群众座谈材料(3至5人) ;县以上医院长期病历、检查单证明;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表、文件;因病退休审批表(一式两份, 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工资卡;其他有关材料.
办结时间:需提请局党组研究后方可办理..
二、提高退休费比例
1、实行计划生育夫妇退休、退职后提高退休(退职)费标准
文件依据:<<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
条 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双方各提高退休(退职)费比例5%。
办事程序:个人申请、单位报告、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所需材料:个人申请;单位报告(夫妻双方单位盖章,乡镇政府或县直主管部门计划生育管理专用章、签字);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复印件);退休文件。
办结时间:工作日内随到随办.
2、机关、事业单位获奖人员退休(退职)后提高退休费比例
文件依据:国发[1978]104号、皖人发[2007]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条 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获奖人员现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
办事程序:单位呈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县人事局审核、上报市人事局审批。
所需材料:单位报告(主管部门签字、盖章);退休人员提高退休费标准审批表(一式三份);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县人事局请示。
办结时间:需报市人事局,待市人事局文件批复后,方可办理.
三、一次性抚恤金
1、机关人员因伤、因病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
文件依据:民政厅、人事厅、财政厅民发[2007]89号
条 件: 机关人员(退休、退职)因伤、因病死亡,并按国家规定火化的.
办事程序: 单位呈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县人事局审批.
所需材料:单位一次性抚恤金报告(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工资卡(退休卡、退职卡);火化发票、火化证、死亡人员户口注销证明;工资注销证明(在外县火化的,火化证明必须经县殡改办查验并出具手续,方可办理)
办结时间:工作日内随到随办.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因伤、因病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
文件依据: 省人事厅、财政厅、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7]89号
条 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因伤、因病死亡,并按国家规定火化的.
办事程序: 单位呈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县人事局审批.
所需材料:单位一次性抚恤金报告(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工资卡(退休卡、退职卡);火化发票、火化证、死亡人员户口注销证明;工资注销证明(在外县火化的,火化证明必须经县殡改办查验并出具手续,方可办理).
办结时间:工作日内随到随办.
3、因公死亡
文件依据: 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民发[2007]64号
条 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死亡的.
办事程序: 单位呈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县人事局审核、市人事局审批。
所需材料:单位上报因公死亡报告;县医院住院证明、死亡证明;火化发票、火化证;上报市人事局批复.
办结时间: 需报市人事局,待市人事局文件批复后,方可办理.
四、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文件依据:皖人发[2000]20号、阜人福[2005]112号
条 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离休、退职)因伤、因病死亡后,按国家规定火化的,其有直接供养关系的遗属(父、母、子、女、弟、妹或独生女婿生前供养的岳父、岳母)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办事程序: 单位呈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县人事局审批.
所需材料:户口证明、行政村(社区)证明.
办结时间:工作日内随到随办.
人才流动开发工作
具办人:柴建权
电话:0558--6522706
一、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考试聘用
文件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六号)、《安徽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考核办法(试行)》(皖人发[2002]24号)、《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2005]27号)
办事程序:
1、编制计划。每年底由招聘单位在编制空缺前提条件下向县人事局申报招聘计划,人事局与编制部门核对,确认其缺编后,按审批程序报经县政府、市人事局批准后实施。
2、发布招聘公告。在报纸、网络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注明具体报考事项,包括招聘单位、专业、人数;报名的时间、地点、条件和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报名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3、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与县人事局按照招聘公告上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县人事局核发准考证。
4、考试。由县人事局按照计划和规定拟定考试方案并组织实施,考试一般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5、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按适当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需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县人事局联系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组织体检。
6、考核。考核由县人事局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考核时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7、聘用。经县编委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照片,毕业证。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编委会同意后,即办。
收费标准: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
二、股级任职资格审查
文件依据:中共临泉县委<关于印发《临泉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临[2006]165号)。
资格审查范围:
1.县直有关单位所属事业单位股级机构正副职;
2、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正副职。
所需材料:主管部门任职资格的请示、任职资格审查表、民主推荐情况、征求同级纪检监察、计生、综治部门意见、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复印件等。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调配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
文件依据:《临泉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
办事程序:个人申请,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及调出、调入单位主管部门或乡镇党委(政府)签署意见,按照正向流动原则、回避原则、工作需要、编制情况、综合审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或报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发出调配通知,本人持单位行政介绍信到县人事局报到,人事局介绍到新调单位主管部门。
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调入工作人员申报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局党组会议或报县编委会同意后,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商调
文件依据:有关政策
办事程序:
1.调出(调往外地):个人申请(本人基本情况及调出理由),由调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经人事局审查合格后,向对方人事部门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联系函(附调动人员情况简明登记表);对方人事部门来函要现实表现、健康状况、计划生育情况、档案材料;调入单位人事部门来函同意接收,人事局办理调出手续。
2.调入(外地调入):对方人事部门发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联系函(附调动登记表);经局党组研究并报编委同意,落实接收单位后,发函要档案及附属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发接收函,本人办好有关手续(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到县人事局报到,由县人事局介绍到新单位主管部门。
所需材料:个人申请,单位、主管部门报告,《调动登记表》,商调函,个人档案,其他有关材料。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编委会同意后,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解聘、辞聘
文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人调发[1992]8号)、《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
办事程序: 1.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辞聘(解聘)审批表》,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办理辞聘(解聘)手续;2.报人事部门备案。
所需材料: 1、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辞聘(解聘)审批表》;2、符合辞职、辞退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按文件执行。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三支一扶”工作
文件依据:中组部、人事部等八部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
办事程序:选择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照片,到人事局审查;合格后,填报登记表,上报市人事局,核发准考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根据确定的分数线录取。
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照片、报名表。
办理时限:接市通知后,按省、市人事局规定的时限内上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人才交流工作
具办人:李红梅
电话:0558--6532703
一、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档案接转、户籍办理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持报到证到人才中心报到登记。
办理期限:随到随办
2、毕业生档案由人才中心负责接收、登记统一管理。
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持所在单位开具调档函当日办理。
3、毕业生毕业后持户口迁移证到所在乡镇或辖区派出所入户;外地毕业生在临泉就业、暂无故定住所的,持户口迁移证到人才中心开据入户介绍信到北关派出所入集体户
办理期限:外地毕业生须入集体户的,凭就业协议随到随办。
二、人事代理
文件依据:皖人发(1997)76号、阜人才(1999)5号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单位报告,人才中心审核
所需材料:
1、单位委托代理: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委托代理人员档案,《人事代理协议书》。
2、个人委托代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及相关材料证明、档案、《人事代理合同书》。
人事代理办理期限:单纯档案管理,档案齐全当日办理。
代理人事关系的,材料齐全七日内办理。
三、人才市场服务范围
1、收集、发布、查询人才供求信息,组织人才交流洽谈活动,办理人才交流登记。
2、为用人单位招聘,引进各类人才,并进行合同签证。
3、为各类人才及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
4、开展人事代理,为委托单位和个人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5、承接并开展各类人才培训与考试工作